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移动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日期:2021-12-08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移动x射线探伤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国家环保部监制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移动x射线探伤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园村66号
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人:涉及个人隐私、予以删除
电子邮箱:涉及个人隐私、予以删除 联系电话:涉及个人隐私、予以删除
目 录
表1 项目基本情况 pageref _toc29358 \h 1
表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pageref _toc1559 \h 8
表4 射线装置 pageref _toc18894 \h 9
表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pageref _toc7252 \h 10
表6 评价依据 pageref _toc14903 \h 11
表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pageref _toc5342 \h 13
表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pageref _toc18922 \h 17
表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pageref _toc30194 \h 19
表10 辐射安全与防护 pageref _toc448 \h 23
表11 环境影响分析 pageref _toc6738 \h 28
表12 辐射安全管理 pageref _toc6556 \h 37
表13 结论与建议 pageref _toc2541 \h 46
表14 审批 pageref _toc21214 \h 48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租赁协议
附件3、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4、辐射安全、职业健康和生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附件5、监测报告
附件6、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7、岗位职责
附件8、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9、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附件10、射线设备及防护设备检修维护和安保制度
附件11、x射线机操作规程
附件12、射线监测方案
附件13、人员辐射安全培训制度
附件14、个人剂量管理制度
附件15、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16、辐射健康管理制度
附件17、出入库记录表
附件18、值班记录表
附件19、射线设备领用许可审批单
附件20、现场探伤作业监测记录表
附件21、危废处理处置合同
注:涉及商业机密,附件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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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移动x射线探伤机项目 |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晁鹏飞 | 联系人 | 涉及个人隐私,予以删除 | 联系电话 | 涉及个人隐私,予以删除 | |||||||||||||||||||||||||||||||||||||||
注册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园村66号 | |||||||||||||||||||||||||||||||||||||||||||
项目建设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10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
建设项目总投资 (万元) | 150 | 项目环保投资 (万元) | 30 | 投资比例 | 20% | |||||||||||||||||||||||||||||||||||||||
项目性质 | r新建 £改建£扩建 £其它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1 | |||||||||||||||||||||||||||||||||||||||||
应用类型 | 放射源 | □销售 |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v类 | |||||||||||||||||||||||||||||||||||||||||
□使用 | □i类(医疗使用) □ii类 □iii类 □iv类 □v类 |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生产 |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 ||||||||||||||||||||||||||||||||||||||||||
□销售 | / | |||||||||||||||||||||||||||||||||||||||||||
□使用 | □乙 □丙 | |||||||||||||||||||||||||||||||||||||||||||
射线装置 | □生产 | □ii类 □iii类 | ||||||||||||||||||||||||||||||||||||||||||
□销售 | □ii类 □iii类 | |||||||||||||||||||||||||||||||||||||||||||
☑使用 | ☑ii类 □iii类 | |||||||||||||||||||||||||||||||||||||||||||
其它 | ||||||||||||||||||||||||||||||||||||||||||||
1.1 建设单位和情况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03年成立于福建省福州市,下辖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交通检测中心、水利中心等两个分场区。公司通过福建省cma资质认定,cnas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目前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资质、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颁发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水利部和福建省水利厅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检验检测能力覆盖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消防工程、工程勘察、维养加固、生态环境、司法鉴定、健康监测等多个领域。 1.2 项目建设内容与项目由来 根据企业发展和无损检测任务的需要,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拟在福州市闽侯祥谦辅前路10号租用福建泰维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场地(租赁合同见附件2,产权证书见附件3)建设的青口分部试验楼内新建1间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用以贮存移动x射线探伤机,1间暗室用以洗片及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以暂存x射线机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本项目场所用以贮存x射线装置,x射线装置贮存期间不产生放射影响,且x射线探伤机不在贮存库中调试、使用、维修。 本项目拟配套x射线探伤机8台,具体为1台rt-2305t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4台xxg2505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1台rt-3005d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2台sf3505型工业x射线探伤机。本项目射线装置均用于从事移动探伤工作,工作场所不固定,多是客户提供。 本项目拟使用射线装置基本情况见表1.2.1。 表1.2.1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基本情况一览表
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66号),本项目使用的射线装置为ii类射线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的“使用ii类射线装置”,需要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1)。 我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工作场所拟采取的防护情况和辐射工作人员拟采取的防护情况进行了调查,充分收集了有关资料,在完成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污染源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依照《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移动x射线探伤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3 项目选址及合理性分析 1.3.1 项目选址 本项目场所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10号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口分部试验楼内,其中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位于2楼东南侧(51m2),暗室位于2楼东北角(11m2),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2楼西南角(14m2)。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3-1,项目位置平面图见图1.3-2,试验楼二楼平面布置图见图1.3-3,试验室现场情况照片见图1.3-4。 1.3.2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青口分部内,拟建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暗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较为独立,周围主要是公司办公人员,人员活动较少,且x射线机不在贮存库中使用,贮存期间不产生辐射影响,故贮存库的选址可行。
涉及商业机密,予以删除 图1.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涉及商业机密,予以删除
图1.3-2 项目位置平面图 |
涉及商业机密,予以删除
图1.3-3 试验室二楼平面布置图
图1.3-4 试验室现场情况照片 1.3.3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核技术在无损检测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中第1条“质量检测服务”,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1.3.4 实践正当性分析 x射线探伤检测具有灵敏度高、测量相对准确、快速,且操作简单,能够长期使用、抗干扰性能良好、不对工件产生破坏等优点。x射线探伤机可通过调整适应不同的精度要求,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移动探伤作业。但是,在现场探伤检测过程中x射线的应用可能会造成如下放射性环境问题: (1)给探伤现场周围环境和辐射工作人员造成一定的辐射影响; (2)x射线探伤机使用及管理的失误会造成严重的辐射安全事故。 移动探伤在我国已得到广泛应用,其应用技术成熟;再加上本项目管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正确使用和管理x射线探伤机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项辐射产生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项目建设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远大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
序号 | 核素名称 | 总活度(bq)/活度(bq)×枚数 | 类别 | 活动种类 | 用途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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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放射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序号 | 核素名称 | 理化性状 | 活动种类 | 实际日最大操作量(bq) |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 年最大用量(bq) | 用途 | 操作方式 | 使用场所 | 贮存方式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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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加速器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加速粒子 | 最大能量(mev) | 额定电流(ma)/剂量率(gy/h)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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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等用途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管电流(ma) | 用途 | 工作场所 | 备注 |
1 | x射线探伤机 | ii类 | 1台 | rt2305t | 230 | 5 | 无损检测 | 移动探伤作业场所 | / |
2 | x射线探伤机 | ii类 | 4台 | xxg2505 | 250 | 5 | 无损检测 | 移动探伤作业场所 | / |
3 | x射线探伤机 | ii类 | 1台 | rt-3005d | 300 | 5 | 无损检测 | 移动探伤作业场所 | / |
4 | x射线探伤机 | ii类 | 2台 | sf3505 | 350 | 5 | 无损检测 | 移动探伤作业场所 | / |
(三)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型号 | 最大管电压(kv) | 最大靶电流(μa) | 中子强度(n/s) | 用途 | 工作场所 | 氚靶情况 | 备注 | ||
活度(bq) | 贮存方式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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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状 态 | 核素名称 | 活度 | 月排放量 | 年排放总量 | 排放口浓度 | 暂存情况 | 最终去向 |
废胶片 | 固态 | / | / | / | 约2000张 | / | 暂存于公司危废暂存间 | 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废显影、定影液 | 液态 | / | / | / | 约400升 | / | 暂存于公司危废暂存间 | 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臭氧和氮氧化物 | 气体 | / | / | / | / | / | / | 极少量,通过动力通风装置排放到大气中 |
废旧阴极射线管 | 固态 | / | / | / | 仅出现于x射线探伤机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阴极射线管损坏进行更换时 | / | 暂存于公司危废暂存间 | 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mg/l,固体为mg/kg,气态为mg/m3;年排放总量用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或bq/kg或bq/m3)和活度(bq)。
法规 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 (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8月31日(2019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 (6)《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2017年12月6日; (7)《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9年8月22日; (1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3月24日; (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6月3日; (12)《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2006年9月26日; (13)《关于明确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3月17日;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5)《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2013年3月15日。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
技术标准 |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 (3)《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及第1号修改单; (4)《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 (5)《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 10.1-2016);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7)《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 1157-2021) |
其他 | (1)委托书(见附件1); (2)福建省永正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 (3)《辐射防护技术与管理 第一卷》,张丹枫、赵兰才; (4)《中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5)《辐射防护导论》,方杰。 |
7.1 评价范围 本项目试验室贮存库场所用以贮存x射线装置,由于x射线装置贮存期间不产生放射影响,且x射线探伤机不在贮存库中使用,故不对贮存库进行评价。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中的相关规定,“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的评价范围,通常取装置所在场所实体屏蔽物边界外50m的范围(无实体边界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应不低于100m的范围)”,因此本次评价取移动式x射线探伤的评价范围为现场探伤装置外不低于100m的区域。 7.2 保护目标 本项目为现场探伤,探伤地点不固定,移动探伤作业一般情况下在夜间进行,探伤现场选址一般为较少人员活动的区域,且选址要求辐射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x射线探伤机工作现场处的辐射工作人员以及周围可能存在的其他公众人员,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2.1。 表7.2.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7.3 评价标准 7.3.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6.4辐射工作场所的区分 本标准适用于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 6.4.1控制区 6.4.1.1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以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 6.4.2监督区 6.4.2.1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将下述区域定为监督区:这种区域未被定为控制区,在其中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 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公众照射剂量采用标准见表7.3.1。 表7.3.1 本项目相关标准限值
7.3.2《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 5工业x射线现场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5.1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分区设置要求 5.1.1探伤作业时,应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5.1.2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 5.1.3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5.1.4现场探伤作业工作过程中,控制区内不应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为了使控制区的范围尽量小,x射线探伤机应用准直器,视情况采用局部屏蔽措施(如铅板)。 5.1.5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 5.1.6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5.1.7现场探伤工作在多楼层的工厂或工地实施时,应防止现场探伤工作区上层或下层的人员通过楼梯进入控制区。 5.1.8探伤机控制台应设置在合适位置或设有延时开机装置,以便尽可能降低操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5.2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准备 5.2.1在实施现场探伤工作之前,运营单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作。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的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 5.2.2运营单位应确保开展现场探伤工作的每台x射线装置至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 5.2.3应考虑现场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的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 5.2.4现场探伤工作在委托单位的工作场地实施的准备和规划,应与委托单位协商适当的探伤地和探伤时间、现场的通告、警告标识和报警信号等,避免造成混淆。委托方应给予探伤工人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工作的安全开展和所需安全措施的实施。 5.3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安全警告信息 5.3.1应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 5.3.2警示信号指示装置应与探伤机联锁。 5.3.3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 5.3.4应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的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警告标语等提示信息。 5.4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5.4.1周向式探伤机用于现场探伤时,应将x射线管头组装体置于被探伤物件内部进行透照检查。做定向照射时应使用准直器(仅开定向照射口)。 5.4.2应考虑控制器与x射线管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设备布置,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5.5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边界巡查与监测 5.5.1开始现场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 5.5.2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要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 5.5.3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 5.5.4现场探伤的每台探伤机应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剂量仪。开始探伤工作之前,应对剂量仪进行检查,确认剂量仪能正常工作。在现场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测量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x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 5.5.5现场探伤期间,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直读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巡测仪,两者均应使用。 6放射防护检测 6.3现场探伤的分区及检测要求 6.3.1使用移动式x射线探伤装置进行现场探伤时,应通过巡测确定控制区和监督区。 6.3.2当x射线探伤装置、场所,被检物体(材料、规格、形状),照射方向,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巡测,确定新的划区界线。 6.3.3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操作位置,确保操作位置的辐射水平是可接受的。 6.3.4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线周围剂量当量率,确保其低于国家法规和运营单位制定的指导水平。 6.3.5探伤机停止工作时,还应检测操作者所在位置的辐射水平,以确认探伤机确已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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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工作场所不固定,且多为客户单位提供场地,因此未针对移动探伤工作场所进行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为了解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所在区域周围辐射环境质量,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对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周围进行了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背景水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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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工艺流程 9.1.1 工作原理 x射线探伤机是产生x射线的装置,主要由x射线管和高压电源组成。x射线管由安装在真空玻璃壳中的阴极和阳极组成,详见图9.1-1。阴极是钨制灯丝,它装在聚焦杯中,当灯丝通电加热时,电子就“蒸发”出来,而聚焦使这些电子聚集成束,直接向嵌在金属阳极中的靶体射击。靶体一般采用高原子序数的难熔金属制成。高电压加在x射线管的两极之间,使电子在射到靶体之前被加速达到很高的速度,这些高速电子到达靶面为靶所突然阻挡从而产生x射线。 图9.1-1 x射线管结构及原理图 x射线探伤机的工作原理是x射线探伤机通电时通过高压发生器、x光管产生电子束,电子束撞击靶,产生x射线。利用不同物质和不同的物体结构对x射线衰减系数不相同。当x射线照射工件时,胶片放在工件的底面,由于有缺陷的材料与没缺陷的材料吸收射线不同,所以工件的缺陷显影在底片上,借助于缺陷的图像可以判断工件缺陷的性质、大小、形状和部位。 9.1.2工作流程及产污环节 x射线探伤机工作原理及产污环节示意图见图9.1-2。
①主要污染物 在探伤工作期间,曝光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是主要污染物。 ②x射线现场探伤工作流程 具体过程为: a、每次探伤时最少2人一起工作,现场探伤尽可能在夜间进行,工作人员将探伤机搬至工作位,并设置操作位。 b、在开始探伤工作前,应确保100m范围内无公众成员,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在现场探伤场所四周设置警戒线、警示灯和警示标识。 c、开机曝光,工作人员采用巡测方式再次确定本次现场探伤任务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定距离。 d、开始探伤工作时,对工件探伤部位贴胶片,工作人员在操作位打开开关,探伤机延时2min后发射x射线进行无损检测工作,在2min延时期间,辐射工作人员移动至监督区外。 e、探伤工作时,工作人员佩戴个人报警仪、个人剂量片,并用购买的x-γ辐射监测仪在警戒线外进行现场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当前一次探伤工作结束时,才可接近探伤区域。 f、探伤工作完成后,将胶片带回暗室中洗片、评片,产生废显(定)影液及废胶片。项目工作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x射线及废显影、定影液以及废胶片。 9.2 源项描述 9.2.1正常工况 一、建设阶段的污染源项 x射线机贮存库、暗室、危险废物暂存库位于公司试验室二楼,公司青口分部试验楼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行,因此该项目仅需对现有试验室房间按防护要求进行部分改造,不存在建设阶段污染。 二、运行阶段污染源项 (1)电离辐射 x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作业时会产生电离辐射,由x射线装置原理可知,电子枪产生的电子经过加速后,高能电子束与靶物质相互作用时产生轫致辐射,即x射线,其最大能量为电子束的最大能量。这种x射线是随机器地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在x射线探伤机开机曝光期间,对工件进行无损探伤时,x射线可能会对辐射工作人员及监督区周边的其他人员造成影响。 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探伤机在非检查状态下不产生射线,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线状态下才会发出x射线。由于射线能量较低,小于10mev,故不必考虑感生放射性问题。因此,在开机出线状态下,x射线为污染因子。x射线在开机才产生,关机时即刻消失,无剩余辐射和空气活化问题。 (2)废气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运行时不产生放射性气体,但会产生极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 (3)废液 本项目贮存、探伤作业不产生放射性废液;但探伤作业结束后,在暗室洗片过程将产生废显(定)影液。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属于感光材料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划分类别,其危废编号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19-16 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和废像纸。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x射线探伤每年拍片约20000张,洗1000张片用5加仑(约20l)显影定影液,经估算,本项目x射线探伤工作过程中每年产生的废显(定)影液约400l,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洗片及评片过程中产生废胶片,本项目所产生的废胶片属于感光材料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划分类别,其危废编号为hw16感光材料废物中非特定行业900-019-16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和废像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x射线探伤每年拍片20000张,每年产生废胶片约2000张(废片率最大取10%),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5)事故工况污染源 本项目拟使用的x射线探伤机为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工作期间会产生大量x射线,该x射线探伤项目可能造成的辐射事故主要有: ①x射线探伤机探伤过程中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误留在现场探伤区域内,致使其受到大剂量辐射; ②现场探伤过程中由于警戒不到位,公众误入探伤现场受到大剂量照射; ③公司管理混乱,致使x射线探伤机丢失、被盗,对环境和社会产生严重的危害; ④人为故意引起的辐射照射。 事故工况下的污染物与正常工况下相同。
9.3人流、物流路径规划 本项目构成主要为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暗室和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人员及x射线装置均通过公司大门进出,主要人流、物流路径规划见图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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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3-1本项目人流物流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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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工作场所分区管理 (1)工作场所布局 ①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拟在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10号公司青口分部内新建一间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暗室及危废暂存间。其中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用于存放8台x射线探伤机。本项目贮存库、暗室及危废暂存间位于公司试验楼二楼,试验楼北侧、西侧为交通道路,南侧、东侧为其他公司厂房。 ②探伤场所 本项目现场探伤工作场所均由客户提供,一般在较为偏僻的地段。 (2)工作场所分区 根据本项目运行后可能影响范围,并参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6.4辐射工作场所的分区:应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6.4.1.1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把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和“6.4.2.1注册者和许可证持有者应将下述区域定位监督区:这种区域未被定为控制区,在其中通常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 根据本项目特点,x射线机在仅存储不通电作业使用的情况下不具有放射性,其存储的时候是不需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 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时,“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现场探伤作业实行分区管理,避免人员误闯入或误照。 本次环评辐射工作场所分区见表10.1.1。 表10.1.1 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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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安全和防护措施 (1)x射线探伤机无现场探伤作业时,全部存放于专门的设备贮存间内。该处仅存放设备,不得进行设备检修活动。探伤机检修均由设备生产厂家承担,该公司人员不承担检修工作。 (2)射线装置贮存间应实行双人双锁,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应采用防盗门窗,门上应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附中文警示说明,其入口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司值班室监控系统连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配备移动电话、对讲机。 (3)射线装置贮存间应满足“防盗、防火、防潮、防爆、防腐蚀”的要求。 (4)公司应制定x射线装置的领取、归还和登记制度,并建立设备台账管理。 10.3移动探伤工作场所采取的安全和防护 为确保各辐射工作场所内的辐射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和外部环境安全,以及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该公司对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多重安全防护措施,参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要求,具体如下: 1、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分区设置要求 (1)探伤作业时,应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2)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 (3)控制区边界应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探伤作业人员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铅板)。 (4)现场探伤作业工作过程中,控制区内不应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为了使控制区的范围尽量小,x射线探伤机应用准直器,视情况采用局部屏蔽措施(如铅板)。 (5)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 (6)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7)现场探伤工作在多楼层的工厂或工地实施时,应防止现场探伤工作区上层或下层的人员通过楼梯进入控制区。 (8)探伤机控制台应设置在合适位置或设有延时开机装置,以便尽可能降低操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2、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准备 (1)在实施现场探伤工作之前,运营单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作。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的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 (2)运营单位应确保开展现场探伤工作的每台x射线装置至少配备两名工作人员。 (3)应考虑现场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的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 (4)现场探伤工作在委托单位的工作场地实施的准备和规划,应与委托单位协商适当的探伤地点和探伤时间、现场的通告、警告标识和报警信号等,避免造成混淆。委托方应给予探伤工人充足的时间以确保探伤工作的安全开展和所需安全措施的实施。 3、x射线探伤作业安全警告信息 (1)应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 (2)警示信号指示装置应与探伤机联锁。 (3)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 (4)应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的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警告标语等提示信息 4、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做定向照射时应使用准直器。 (2)应考虑控制器与x射线管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屏蔽条件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设备布置,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5、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的边界巡查与监测 (1)开始现场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 (2)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要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 (3)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 (4)现场探伤的每台探伤机应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剂量仪。开始探伤工作之前,应对剂量仪进行检查,确认剂量仪能正常工作。在现场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测量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x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 (5)现场探伤期间,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直读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巡测仪,两者均应使用。 6、现场探伤的分区及检测要求 (1)使用移动式x射线探伤装置进行现场探伤时,应通过巡测确定控制区和监督区。 (2)当x射线探伤装置、场所、被检物体(材料、规格、形状)、照射方向、屏蔽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均应重新进行巡测,确定新的划区界线。 (3)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操作位置,确保操作位置的辐射水平是可接受的。 (4)在工作状态下应检测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线周围剂量当量率,确保其低于国家法规和运营单位制定的指导水平。 (5)探伤机停止工作时,还应检测操作者所在位置的辐射水平,以确认探伤机确已停止工作。 10.4项目安全实施可行性 据上文所述,本项目拟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可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采用的相应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故本项目安全实施设计是合理可行的。 为进一步确保本项目射线装置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本评价建议与要求如下: ①严格落实任务单制度,探伤现场工作人员领取探伤机应提交任务单,任务单内应填写任务事项、客户单位、探伤工作地点、时间、领取设备数量、机型等信息,以及主管领导和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 ②贮存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探伤机出入库管理台账。x射线探伤单位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场所的安保工作,做好探伤机的领用和归还登记。 ③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杜绝双锁由一人保管的情况。 ④x射线探伤装置不能和爆炸物品、腐蚀性物品一起存放。 10.5三废的治理 10.5.1 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装置在进行移动探伤作业时将产生极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移动探伤工作场所由客户提供,一般在较为偏僻的地段,直接排入到空气中,对周围辐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影响较小。 10.5.2 废液 本项目在洗片过程中将产生废显(定)影液,该公司探伤洗片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使用专用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10.5.3 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洗片及评片过程中产生废胶片,属于危险废物。公司拟将废胶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10.6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总投资共计3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20%,详见表10.6.1。 表10.6.1 环保投资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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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x射线机贮存库、暗室、危险废物暂存库位于公司试验楼二楼,永正检测青口分部试验楼已完成建设, 投入运行,因此该项目仅需对现有试验室房间按防护要求进行部分改造,不存在建设阶段环境影响, 且原有的试验楼建设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即结束。 移动探伤作业没有土建工程,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11.2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11.2.1.1 移动探伤工作场所辐射水平估算 对于x射线移动探伤工作场所,采用理论计算进行辐射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漏射线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定(非主射方向) 本项目所采用的x射线探伤机均为定向探伤机,在实际探伤过程中,定向探伤机的主束射向所检查的工件, 射线能量根据被检工件的厚度进行调节,有用射束大部分被工件所屏蔽,射线经工件屏蔽后的漏射线对总 的剂量贡献较小。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须严格利用便携x-γ射线巡测仪将x射线移动探伤工作场所周围剂 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严禁任何人进入该区域;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 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严禁公众人员进入该区域。本项目x射线移动探伤设备的最大管 电压分为350kv、300kv、250kv、230kv,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 3.1.1.5中规定的:当x射线探伤机的管电压大于200kv时,要求距x射线管焦点1m处的漏射线空气比释动 能率小于5mgy/h,按《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p4公式(8)取无屏蔽状态, 可以估算出不同距离漏射线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详见表11.2.1。 (11-1) 式中:h—距x射线管固定距离r米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 h0—距x射线固定距离r0米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 保守起见,按不同管电压x射线探伤机射线管焦点1m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规定限值作为基准值h0, 无屏蔽状态下不同距离漏射线的空气比释动能率详见表11.2.1。 表11.2.1 无屏蔽状态下不同距离漏射线的空气比释动能率(μgy/h) 根据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使用管电压大于200kv(350kv、300kv、250kv、230kv)的射线探伤机 在移动探伤工作时,非主射方向x射线探伤机18.3m范围内的区域空气比释动能率可能超15μgy/h; x射线探伤机44.8m范围内区域空气比释动能率可能超2.5μgy/h。实际探伤工作时,建议以计算结果为 参考,以实际巡测结果进行修正。 (2)主射方向的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定 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对于x射线探伤机运行时主射方向的 控制区和监督区可采用式11-2进行估算,本项目移动探伤使用的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分别为 350kv、300kv、250kv、230kv。 式中: —关注点剂量率,控制区为15μsvh-1,监督区为2.5μsvh-1; h0—距辐射源点(靶点)1m处输出量,μsvm2/(mah),以mgy·m2/(ma·min)为单位的值乘6×104。 依据gbz/t250-2014中附录表b.1可知230kv时h0=7.14×105μsvm2/(ma·h); 250kv时h0=9.9×105μsvm2/(ma·h);300kv时h0=1.254×106μsvm2/(ma·h); 350kv时h0=1.332×106μsvm2/(ma·h)(本项目h0取值参照表b.1;注3:在未获得厂家给出的输出量,散射辐射屏蔽估算选取表中各千伏(kv)下输出量的较大值保守估计;注4:通过内插法计算,230与350kv的输出量分别为11.9和22.2mgy·m2/(ma·min))。 i—x射线探伤装置在最高管电压下的常用最大管电流,单位为毫安(ma),本项目8台x射线探伤机的最大管电流均为5ma; b—屏蔽透射因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探伤工件为钢构件,230kv、250kv管电压下探伤常用工件厚度为10~20mm,保守取10mm钢屏蔽;300kv、350kv管电压下探伤常用工件厚度为20~30mm,保守取20mm钢屏蔽,不同厚度钢的屏蔽透射因子b的计算公式见式11-3。 r—辐射源点(靶点)至防护墙外关注点处的距离,m。 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对于给定的屏蔽物质厚度x与屏蔽透射因子b的计算采用11-3公式进行估算。 b=10-x/tvl (11-3) 式中: x—给定的屏蔽物质厚度,与tvl取相同的单位,本项目230kv、250kv管电压下选取10mm钢屏蔽;300kv、350kv管电压下选取20mm钢屏蔽; tvl—钢的什值层厚度,mm;根据《辐射防护导论》(方杰主编,p103,图3.23),x射线在钢中的什值层厚度见表11.2.2。 表b.1 x射线输出量
表11.2.2 x射线在钢中的什值层厚度
由表11.2.2中不同管电压下钢的什值层厚度,通过公式11-3计算出b的取值,见表11.2.3。 表11.2.3 本项目不同管电压下钢的屏蔽透射因子
最后,根据公式11-2估算,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在现场探伤工作时主射方向剂量率为15μsv/h(控制区范围)和2.5μsv/h(监督区范围)估算距离见表11.2.4。 表11.2.4 主射方向结算结果
参照表11.2.2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在使用管电压为230kv的x射线探伤机工作时主射方向≥15μgy/h的距离为289.03m,≥2.5μgy/h的距离为707.97m;250kv的x射线探伤机工作时主射方向≥15μgy/h的距离为368.73m,≥2.5μgy/h的距离为903.19m;使用管电压为300kv的x射线探伤机工作时主射方向≥15μgy/h的距离为290.96m,≥2.5μgy/h的距离为712.71m;使用管电压为350kv的x射线探伤机工作时主射方向≥15μgy/h的距离为331.83m,≥2.5μgy/h的距离为812.82m。 (3)本项目移动探伤工作场所辐射水平估算结果 根据上述漏射线与主射方向的辐射水平计算结果,本项目x射线移动探伤机工作场所的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范围见表11.2.5。 表11.2.5 x射线移动探伤机工作场所的控制区和监督区建议划分范围
注:根据建设单位的提供资料,rt2305t、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的探伤工件选取10mm钢构件,rt-3005、sf3505型x射线探伤机的探伤工件选取20mm钢构件,在实际作业参考划分控制区、监督区范围时,探伤工件厚度不应低于上述相应厚度。 图11.2-1 x射线机探伤现场控制区与监督区划分范围图示 在x射线探伤机工作时,其周围的x-γ辐射剂量率还有散射线的贡献,散射线的x射线剂量率与x射线探伤机本身、周围的物体、地形等诸多因素有关,用纯理论难以准确估算,需要仪器直接测量。具体探伤时,漏射线及散射线大部分被工件屏蔽,且工作电压多数情况下低于最大电压,因此实际划定的控制区及监督区均应比理论计算值要小,同时,移动探伤根据业务要求开展,各业务地点环境不一致,人员分布情况可能不一致。工作人员应以上述理论估算结果为参考,以实际巡测结果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 11.2.1.2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 本评价辐射工作人员以及周围公众所受到的年有效剂量可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中的公式来估算,估算公式如下: hw=hr×t×t/1000 (11-3) 式中: hw——年受外照的剂量,msv; hr——计算点附加剂量率,μsv/h; t——工作时间,h/a•人; t——居留因子,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表a.1,现场探伤人员居留因子保守选取全居留1;探伤作业选在夜间,基本无无关公众人员停留,因此周围公众人员居留因子选取偶然居留1/40。 (1)现场探伤辐射工作人员 x射线现场探伤工作人员所受到的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在监督区和控制区边界限值中保守取现场探伤控制区边界限值15μsv/h进行估算,按照建设单位提供数据,8台x射线探伤机一年拍片20000张,每张曝光时间为2min,年曝光时间为667h。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辐射工作人员配置情况,永正检测辐射工作人员共16人,共分为8个工作组,每组2人,考虑辐射人员工作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保守估计按工作人员最大承担总工作量的1/4,即167h/a,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表a.1,现场探伤人员居留因子保守选取全居留1,则年附加有效剂量=15μsv/h×1×167h/a/1000 =2.5msv,低于工作人员管理限值要求。 (2)公众人员 根据项目情况,该公司现场探伤作业一般安排在晚上,现场其他非辐射工作人员下班后进行。因此,只要根据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要求严格进行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管理,切实落实警戒线、警戒灯的放置工作及巡检工作,现场探伤时监督区内不会有其他的公众成员。 对于移动探伤监督区外公众人员,保守取现场探伤监督区边界限值2.5μsv/h进行估算,由于本项目设备使用区域不固定,保守估计按1/3的工作时间在一家服务对象工作计,即在一个工作现场的工作时间取222h/a。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表a.1,本项目探伤作业选在夜间,基本无无关公众人员停留,因此周围公众人员居留因子选取偶然居留1/40,则经过监督区范围外的公众每人附加年有效剂量=2.5μsv/h/40×222h/1000=0.014msv。 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见表11.2.6。 表11.2.6 年剂量估算总和
注:探伤作业选在夜间,基本无无关公众人员停留。 由于下列因素,现场探伤工作人员实际受照剂量低于上述估算值。 (1)探伤机具有延时曝光功能,探伤工作人员设定好时间和kv数并接通高压后可即刻离开控制台或躲藏在掩体等后面或采取了一些防护措施,因此探伤工作人员实际操作位的最大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15μsv/h。 (2)进行探伤时,由于受工程钢结构材质、周围建筑物墙体等的吸收与屏蔽作用,控制台可能位于控制区边界外,使得操作位的比释动能率低于控制区边界。 (3)探伤机工作电压多数情况下低于最大电压,x射线强度减弱,空气比释动能率减小。 (4)探伤机投照时间较短,年累计投照时间一般小于上述值。 根据表11.2.6的年剂量估算总和结果可以看出,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x射线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有效剂量总和为2.5msv,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为0.014msv。因此本项目各辐射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人员的年附加有效剂量分别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限值5msv/a和公众人员管理限值0.25msv/a的要求。 11.2.2废水(液)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在洗片过程将产生废显(定)影液,各探伤点完成无损检测工作后,移动探伤洗片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使用专用桶(不锈钢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1.2.3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在洗片及评片过程中将产生废胶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最终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退役探伤机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1.3事故影响及事故防范措施 11.3.1 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源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十条: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详见表11.3.1。 表11.3.1辐射事故等级划分表
11.3.2 辐射事故识别 11.3.2.1 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1)贮存库防盗门和防盗锁损坏,导致人员进入贮存库未能及时发现而造成射线机被盗; (2)损坏待修或退役的射线机随意存放,导致工作人员或公众成员造成不必要的照射,同时加大了射线机遗忘或被盗的可能性; (3)射线机运输转移过程中出现事故,运输途中被盗、被抢。 11.3.2.2 本项目x射线移动探伤工作场所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 (1)x射线探伤机故障以及控制失灵,出现异常曝光可致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不必要的照射; (2)在进行移动探伤时,移动探伤工作人员误入控制区或周围公众误入监督区或控制区,给上述工作人员及公众造成误照射; (3)工作人员或公众还未全部撤离控制区,工作人员启动设备,造成有关人员被误照; (4)在警示灯、警戒线未发生作用的情况下,人员误入正在运行的射线装置工作场所; (5)探伤工作结束后,探伤机未存放到指定的地方,随意存放,导致非辐射工作人员误通电,产生x射线污染,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照射。 11.3.3 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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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退役期环境影响 x射线探伤机达到设备使用年限或是阴极射线管损坏进行更换时,依据《国家废物危险名录》,产生的废旧阴极射线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 ,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台帐。拆除阴极射线管的探伤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再产生x射线,可由企业按照一般设备报废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
12.1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12.1.1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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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放射工作人员的配置及培训情况 (1)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依据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与辐射防护负责人应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目前,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有16人参加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并成绩合格,见附件8。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对从事辐射安全培训的单位进行评估和推荐,不再要求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等辐射活动的人员参加以上单位组织的辐射安全培训。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人员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免费学习相关知识。本项目今后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生态环境部培训平台报名并参加考核。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再培训计划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第十五条的规定: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取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每五年接受一次再培训。辐射安全再培训包括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辐射事故案例分析与经验反馈等内容。 12.2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放射性法律、法规,成立辐射防护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规定》(附件6)、《岗位职责》(附件7)、《x射线机操作规程》(附件11)、《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附件9)、《射线设备及防护设备检修维护和安保制度》(附件10)、《射线监测方案》(附件12)、《人员辐射安全培训制度》(附件13)、《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附件15)、《辐射健康管理制度》(附件16)等规章制度,为项目投入运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议企业制定相应的x射线安全防卫制度,规定射线机在存储、运输及现场探伤时的防盗防抢预防措施、各防护人员职责及发生被抢被盗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随着人员的陆续到岗,辐射应急预案等文件应及时更新;各种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操作规程应张贴上墙,使之满足辐射环境管理的要求。 为保证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建设单位还制定了《个人剂量计管理制度》(附件14)。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设备巡查和应急处理时还应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监测;(3)规定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不超过90天;(4)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管理制度。 12.3 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管理规定 为保证贮存库在x射线探伤机存放期间的安全,评价要求公司应制订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如下方面: (1)贮存库周围设立明显的标志牌; (2)x射线探伤机出入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由两名值班人员各执一把钥匙; (3)贮存库出口设置监控,做到x射线探伤机贮存期间24小时不间断监控,防止被偷盗; (4)领用x射线探伤机时,领用人员需出示由相关科室领导签发的任务单(任务单应载明领用人员信息、工作地点、领用时间和拟定交还时间等信息)和领用人员身份证明,并按规范登记; (5)应及时填写“x射线探伤机出入库登记表”,写明出入库时间、装置及其附件是否完好等内容,“x射线探伤机出入库登记表”按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对台账定期盘查; (6)x射线探伤机贮存期间,贮存库应做好“五防”(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工作; (7)使用部门领回x射线探伤机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放射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出示相关证件; (8)贮存库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材料; (9)应定期检查门禁系统、监控系统,保证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运行良好;定期检查库内环境,确保库内干燥、干净。 12.4 辐射监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3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18号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的要求,使用ii类射线装置的单位,应“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公司应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以满足个人剂量的要求。 公司应配备环境辐射巡测仪,用于定期检测贮存库及其配套辅助设施、x射线探伤场所等辐射工作场所及周边公众区域的辐射剂量率,以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公司还应开展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体检频率不低于2年1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由有相应资质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18号令)的要求,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 应制定完善的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辐射监测主要包括环境监测、场所监测以及个人剂量监测及相关记录档案等内容。本环评对该单位监测方案建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连同单位的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上报发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2.4.1 个人剂量监测 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仪,同时应根据每年的工作人员的变化增加个人剂量仪,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1次/1季度)和职业健康体检(频率不低于2年1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标准,对本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采取诸如调岗等应对措施。公司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和复制本人的个人剂量档案。 12.4.2 辐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 公司应建立具体的《监测计划》,对移动探伤控制区及监督区周围环境x-γ辐射剂量率监测,辐射装置安全与防护的监测应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将监测记录资料统计结果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以便了解和监控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为主管部门下一步辐射防护决策提供科学技术依据。 具体监测计划如下: (1)场所辐射防护监测 ①公司应配备x-γ剂量率测量仪,对移动探伤控制区及监督区其周围环境进行常规监测。要求探伤工作现场每次均应进行监测,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定提供依据。 ②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移动探伤控制区及监督区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率开展1次监测,每年1月31日前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提交年度评估报告。 ③发生污染事故或怀疑有污染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 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进行个人剂量监测(90天1次)和职业健康体检(一般2年1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为辐射工作人员长期保存职业照射记录。公司应根据每年的工作人员的变化增加个人剂量计。 具体要求见表12.4.1。 表12.4.1 监测方案
12.5辐射事故应急 12.5.1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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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 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计划 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辐射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辐射应急演练,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提高防范和处置辐射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1)辐射工作人员及应急工作人员,周期性(一般一年一次)接受全面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辐射防护基础知识、设备使用方法、填写数据日志、医疗救治方法,以及辐射防护措施的组织实施。 (2)培训和演练均应有记录和总结报告,并根据演练结果不断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已根据《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大纲》(试行)对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见附件15),并在辐射安全许可证相关申请或年度安全评估时提交发证单位备案。应定期、具有针对性的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进行演练,演练内容包括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完整性。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够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12.6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见表12.6.1 表12.6.1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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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结论 13.1.1项目概况 根据企业发展和无损检测任务的需要,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拟新增使用8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移动探伤工作,探伤现场不固定。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前路10号(公司青口分部试验楼)新建1间x射线探伤机贮存库用以贮存8台x射线探伤机、1间暗室用以洗片及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以暂存项目产生的相关危险废物。 13.1.2辐射安全与防护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涉及的辐射工作场所,设有相应的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辐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项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采用辐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屏蔽其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对辐射工作场所采取的相应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故本项目安全设施是合理可行的。 13.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在正常工况下,周围环境公众人员和职业人员的年附加剂量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及职业人员照射剂量限值及剂量约束值(职业5msv/a,公众0.25msv/a);探伤现场配置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13.1.4可行性分析 项目属于核技术在无损检测领域内的运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三十一项“科技服务”中第1条“质量检测服务”,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x射线装置主要用于无损探伤,其应用能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其必要性。项目管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屏蔽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因此,在正确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将该项辐射产生的影响降至尽可能小。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远大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要求。 13.1.5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旨在满足生产和发展需要,提高服务质量,经评价分析,在实施了本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辐射管理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后,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切实执行国家各项法规、制度,使本项目实践符合辐射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的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值三原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13.2 建议和要求 (1)在项目建设同时,应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的建设,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项目建成并试运行后,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做好各项辐射安全设施的维护,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4)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应按照相应的危废暂存库设计规范设计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废显(定)影液及废胶片转移手续。 (5)每年应安排1~2次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强化避险救治常识,以培训、演练相结合,提高合作、协同的应急能力。相关防护知识培训能够消除误解,起到警醒和训练的作用。 (6)建议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卫制度,规定x射线机在存储、运输及现场探伤时的防盗防抢预防措施、各防护人员职责及发生被抢被盗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7)危险废物暂存间四周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本)要求做好防渗、防晒、防雨措施。 |
下一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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